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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各单位责任目标分解表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3-03-26  点击率:211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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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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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分类 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指标标准)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分数
   基
   本
   条
   件
法规制度健全 具有本级人大或政府颁发的有关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具有健全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有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市城管局   一票否决
有城市节水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城市节水奖惩办法、近两年奖惩台帐及通告等材料。  
城市节水机构规范 根据市编委文件专门设立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人员配置齐备;依法对供水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监督检查、指导管理;组织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 有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变更批准文件、主管部门、机构内部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材料。   一票否决
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和管理记录。 市节水办
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推广台帐及证明材料。  
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按照国家节水统计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统计指标体系,定期上报本市节水统计报表。 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年限至少2年以上。   一票否决
城市节水统计内容符合地方文件要求,全面、详尽。
考核年限内,有齐全的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和全市基本情况汇总统计报表。
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有稳定的年度政府节水专项财政投入,确保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开展。 有财政部门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 市财政局   一票否决
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创建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节水型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满一年以上;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日(周)及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 市节水办   一票否决
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满1年以上。
有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节水宣传活动资料;经常开展日常宣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较大规模的城市节水工作会议。
   基
   础
   管
   理
   指
   标
城市节水规划 有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节水规划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 有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机构编制、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节水中长期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得3分。 市城管局   10
城市节水规划的规划期限为5-10年,内容应包含现状及节水潜力分析、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及措施保障等,得3分。
城市节水规划执行并落实到位,得4分。  
城市节水资金投入 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 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城市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0.5‰,得4分。 市财政局   8
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1‰,得4分。
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 在建立科学合理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 全市用水量排名前10位(地级市)或前5位(县级市)的主要行业有用水定额标准,且不低于国家或省级标准,得2分。每缺少一项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扣0.25分,本项指标扣完为止。 市节水办   8
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用水计划核定办法科学合理,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3分。每低5%扣0.5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有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并实施,得2分。
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有用水监控措施,得1分。
自备水管理 自备水全面实行计划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机井建设审批管理规范,有逐步关停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的计划并实施,自备水供水量占城市供水总量的比重逐年降低。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自备水实行计划开采和取用,机井建设审批、验收等手续齐全,得2分。 市水利局   7
自备水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自备水计划用水率达90%以上,得1分;自备水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得1分。 市节水办  
有逐步关停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特别是地下水)的计划且实施,得1分;自备水供水量占城市供水总量的比重逐年降低,得1分。 市水利局  
在地下水超采区,连续两年无各类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得1分。
节水“三同时”管理 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节水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有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文件,得3分。 市节水办   7
有“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得2分。
考核年限内,有市有关部门对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得2分。
价格管理 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应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征收率不低于95%;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有限制特种行业用水、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指导意见或标准。建立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考核年限内,水资源费征收率不低于95%,得2分;每低2%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市水利局   10
考核年限内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含自备水)收缴率不低于95%,得4分,每低5%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收费标准不低于国家或地方标准,得1分。 市城管局  
加强特种行业用水管理,有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 市物价局  
鼓励使用再生水,有再生水价格指导意见或价格标准,得1分。  
建立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得0.5分。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得0.5分。  
   综
   合
   节
   水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考核年限内,未达标准不得分。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市城管局   4
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3分。每低5%或增长率每低1%,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 ≥20%或年增长率≥5%             4
用于工业的非常规水量占非常规水利用总量40%以上得1分,低于20%不得分。
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及防涝 有雨水收集利用推广政策与计划,得0.5分;下凹式绿地、渗透铺装、渗透管沟、渗透井、绿色屋面、屋面集水沟等雨水利用工程项目不少于10个,得0.5分;新建城区建设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除干旱地区外,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达到60%以上,得0.5分; 完成对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得0.5分。 重视雨水收集利用,有逐步推广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政策、计划并实施。新建城区建设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除干旱地区外,建成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率占60%以上。完成对建成区范围内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                   2
城市污水处理率 考核年限内,达到同级城市平均水平,得2分;达到相应指标值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得4分。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地级市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县级市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4分,每降低1%加1分,降低2%以上加2分。高于标准不得分。 低于CJJ9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的修正值指标。 市城管局   6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考核年限内,达到标准得2分,低于60%不得分。 100% 市环保局   2
  生
  活
  节  
  水
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考核年限内,每降低1%扣 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5% 市节水办   3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 超过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不得分。 不高于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指标。   3
(升/(人•日))
节水器具普及率 以现场抽查为评分依据:1、有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不得分;2、公共场所用水使用非节水型用水器具不得分;3、节水器具普及率,每低3%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100%   3
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 考核年限内,每降低5%扣0.5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100% 市城管局   2
   工
   业
   节
   水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考核年限内,未达标准的不得分。 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 市工信委   4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考核年限内,每低5%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80%(不含电厂)   4
工业取水定额 考核年限内,每有一个行业取水指标超过定额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达到国家颁布的GB/T18916定额系列标准或地方标准。 3
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 考核年限内,达到10%得1分;达到15%得2分;达到20%得3分。 ≥20% 市节水办   3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考核年限内,每低1%扣1分,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100% 市环保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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