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754号)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推动节水用水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目标责任,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监督管理,统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成员单位
(一)总召集人
王 扬 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二)副召集人
彭显华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 春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三)成 员
徐国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秦水介 省科技厅副厅长
周仕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 瑰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郭 强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孟宇光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陈维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 扬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胡继承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正厅级)
黄筑筠 省商务厅副厅长
朱征明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 军 贵州银保监局副局长
张 蕾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赵音强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正厅级)
李奕樯 省能源局副局长
彭 龙 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勇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宁 茵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
王凯明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处长
(四)联络员
徐春林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主任科员
叶学仕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
方 军 省科技厅副调研员
代 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级主任科员
王 明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 娅 省财政厅农业处主任科员
黄 谷 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处处长
陈 艳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三级主任科员
曾 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唐 斌 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
伍定文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副调研员
王 婷 省商务厅工作人员
肖 丽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主任科员
叶 茜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主任科员
文字宇 贵州银保监局统信处科长
陈朝宇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主任科员
陈佳琳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主任科员
周海燕 省能源局科技装备处研究员
肖 瑶 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
郑维越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
(五)机构设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吴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按照职责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我省节水工作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