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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9-10-14  点击率:2161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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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754号)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推动节水用水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全省节约用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目标责任,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监督管理,统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成员单位

(一)总召集人

    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二)副召集人

彭显华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三)成 

徐国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秦水介  省科技厅副厅长

周仕飞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省财政厅副厅长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孟宇光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陈维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胡继承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正厅级)

黄筑筠  省商务厅副厅长

朱征明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贵州银保监局副局长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赵音强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正厅级)

李奕樯  省能源局副局长

    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勇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

王凯明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处长

(四)联络员

徐春林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主任科员

叶学仕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

    省科技厅副调研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级主任科员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二级主任科员

    省财政厅农业处主任科员

    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处处长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三级主任科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

    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

伍定文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副调研员

    省商务厅工作人员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主任科员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主任科员

文字宇  贵州银保监局统信处科长

陈朝宇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主任科员

陈佳琳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主任科员

周海燕  省能源局科技装备处研究员

    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处长

郑维越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

(五)机构设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吴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人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按照职责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我省节水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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